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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润人心,法安天下
来源: 德润  Time2019-07-04

        2019年6月10日,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应台湾高雄大学法学院邀请,前往台湾参与第一届“两岸投资法学合作交流研讨会”。《台湾公论报》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全程报道,并刊登于2019年7月1日版面上,下述全文刊发于本网站。
 

       六月十日,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朋方律师和他带领的顾问及律师团队一行十二人到访高雄市,与高雄大学法学院,台湾瑞瀛法律事务所共同主办并出席了「第一届两岸投资法学合作交流研讨会」。
德润律师事务所于二○○一年十月在北京市挂牌设立,秉承「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匠人精神,致力于金融投资,房地产,知识产权,体育与影艺等领域的诉讼,非诉讼业务,为客户提供高端,精品,极致,专业的法律服务,业内美誉度不断提升,已逐步发展成一家国际化中型律师事务所,专业能力,国际法律服务水准已与知名国际化大所看齐。

 
两岸学界与法律界促成跨域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顺利召开,得益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等部门及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是高雄大学法学院,瑞瀛法律事务所两家联合主办单位齐心协力,“台湾公论报”,高雄市产业创新发展协会,高雄市跨域治理研究学会等协办单位鼎力支持的结果。童朋方主任表示,共同的文化渊源是合作的基石,沟通不应设围墙,两岸法学理论与实务各有资源和优势,取长补短,携手合作方为共赢之道。本次会议是三家主办单位彼此了解的第一步,未来可继续深化合作,为两岸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为两地的繁荣发展添彩。
       高雄大学法学院院长廖义铭教授,法律系系主任纪振清教授,大陆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张永明教授,法律系谢志鹏教授,瑞瀛法律事务所所长郑瑞仑博士及所内律师代表,辅英科技大学苏嘉宏教授,高雄市产业创新发展协会理事长常德申先生出席本次研讨会,列席会议的还有法学院部分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
廖义铭院长:打造两岸投资合作平台
        廖义铭院长作为会议发起人致辞:「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到访为两岸法学理论和实务界进一步交流与合作开了好头,每个会议第一届都有极重要的意义,我们期待下来的第二届,第三届......希望本研讨会成为两岸投资法学理论与实务的纽带,在各领域发挥影响,成为两岸民间投资,合作的平台。」
        童朋方主任也认为两岸学术与实务交流前景广阔:「台湾法治实践丰富,其中先进经验,可资大陆借鉴;大陆成功的立法,司法实践及实务也可为台湾法学理论提供研究材料;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大陆广阔且活跃的市场是两岸律师广泛的业务来源。」
       多年从事两岸关系研究和评论的苏嘉宏教授对德润所到访和会议都给予了赞赏:「台湾各界对两岸法学理论和实务方面沟通的需求迫切,德润和瑞瀛两家律所之间的合作为两岸各领域互动做出表率,对促进两岸民间交流,提升台商赴大陆投资信心,起到推动作用,值得仿效。」
     「高度相似的价值观是德润与瑞瀛跨地域,跨体系合作的基础,也是促成会议的重要条件。」提及与瑞瀛所的合作,童主任自豪地说:「两所兼有所长,各具区域便利,从跨区域遗产继承,刑事辩护个案合作,扩大到台企赴大陆投资,知识产权领域,又延伸到为陆企赴台投资提供协同法律服务,不断开拓业务合作管道德润。联手瑞瀛中标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综合法律服务商,是该合作模式成功的表现。两岸将步入常态化交往时代,我们都需做足准备,首先是对彼此规则的熟悉,本次研讨会将从实务角度就私募股权和科创板投资,税制和外汇管理,仲裁判断执行,经济犯罪及知识产权等两岸投资法律问题进行分专题讨论。」
洪绍荣律师剖析大陆股权投资
       大陆资本市场较其他国家或地区有自身特点。洪绍荣律师曾服务于台湾保险投资业,作为首批取得大陆律师执业资质的台籍律师,精耕大陆股权投资领域近十年,积累了丰富的两岸投资法律服务经验。他以私募股权基金的组建和投资为切入点,对大陆股权投资的不同阶段和类别加以阐述,结合自身经验,对大陆股权投资市场进行分析,并为台商资金参与大陆股权投资提供了专业意见。
       大陆地区的税制和外汇管理制度,关系到企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是两岸投资实务的重中之重。童朋方律师兼具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律师行业近二十年,在证券,并购重组,财税法,银行金融,保险等领域的专业经验极为丰富,特别在财税法方面尤为精专,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委员会副主任及秘书长等职务,对大陆地区税制及外汇管理问题拥有话语权。
       他按居民与非居民加以区分,对该两种情况下台湾个人在大陆涉及所得税问题分别解答;在讲到台资企业所得税问题时,童朋方律师援引不同时期法律,法规,分别论述大陆对台资企业税收「享受外资待遇」,「同等待遇「和」特别待遇」的三个阶段,从「重大税收优惠「和」特别纳税调整」角度,着重介绍台资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后,童律师结合真实案例,分别就“外汇管理条例”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不得逃汇」,「不得非法买卖外汇」,「不得私自买卖外汇「和」不得分拆逃汇」等外汇问题进行了讲解。
       科创企业是台湾企业在大陆投资的主干力量,科创板一经诞生,即为两岸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德润所合伙人武艾玲律师对科创企业投资并购及上市的风险管理有独到的见解她从科创板设立讲起,全面剖析科创板上市的各项规定,用具体数字对比传统创业板,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各项条件予以说明;针对台资科创企业的地位,武律师指出,各地均允许台资科创企业享受和大陆企业同等待遇,为台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提供最宽松的政策条件。
郑瑞仑博士比较两岸仲裁差异
       两岸司法文书在彼此间的执行,历来是实务中的难点,不仅表现在实施过程中,更大阻碍来自两岸对对方司法文书效力的认可和既判力的认定。瑞瀛法律事务所所长郑瑞仑博士兼具两岸律师执业资格,且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兼职导师,在法学理论与实务领域均建树非凡,他的报告特点鲜明,不仅案例充实,而且论证充分,比照两岸民事判决相互认可与执行的相关规定,对两岸仲裁判断均具有既判力进行法理探讨;再用切实案例,比较两岸仲裁判断在彼方执行的差异,提出台湾地区法院否定大陆民事仲裁既判力的做法,不符合两岸互惠,对等原则,并提出了可行的修法调整建议。
       随着与国际市场接轨,商业行为除了遵守行业规则外,还受到刑法的约束,稍有不慎,就会落入经济犯罪的「陷阱」。在法律体系中,刑法是属地原则表现最为显著的部门法之一,大陆地区刑法渊源复杂,刑事责任认定与台湾地区有较明显的区别,随着两岸经济交往的拓宽与深入,更多台商瞄准广阔的大陆市场,却被对大陆地区刑法缺乏了解掣肘。德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军会律师具有多年刑事诉讼经验,他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个罪名为例,通过对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相关条文的比较,从罪与罚的角度分别对大陆刑法在罪名认定和处罚规则方面进行了阐述,对台商了解大陆刑法具有指导意义。黄律师强调,大陆企业家亦或台商,在商业活动中都应自觉加强风险控制,避免落入刑责「陷阱」。
童朋方主任:研讨会积跬步以致千里
       文创产业是两岸民间交流最密切和频繁的领域,但暂处不同法域,增加了涉两岸知识产权案件的维权难度。德润所商标主管王超,用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置为线索,将三个知识产权侵权案例贯穿起来加以分析,建议将知识产权与信用记录挂钩,提出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可比照失信人惩戒措施;借助「贯标体系」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和IP证券化提供理论依据。他以潘家园文创园区为例,盼望更多的台湾文创企业落地北京,建议两岸知识产权律师协同合作,更好地为两岸企业投资经营保驾护航。
     「每份报告都是实在的干货」。郑瑞仑所长总结说,每位报告人都想在有限时间内分享更多内容,因为两岸法学理论与实务界能够这样欢聚一堂的机会太难得。童朋方主任感慨地说:!「时值端午,我们在高雄感受到完全一样的习俗,像回到了家乡『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一次会议也许无法改变什么,但众人拾柴火焰高,千万人千万单位努力,必将使两岸人民同发大财,获得更加有尊严,和平,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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